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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才”不受指标限制

两地分居将得到及时解决
2000-02-2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是兆新) 人事部、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按照有关精神,具有“特殊人才”资格的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解决将不再受指标等方面条件的限制而及时解决。

该通知要求各地优先解决有突出贡献和业务骨干的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其中包括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人员、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及工作满3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按照通知的要求,这些“特殊人才”在解决分居问题时将不受年龄、分居时间和一向最为困扰的户口指标等方面的限制,及时得到解决。

对于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所在京单位干部夫妻的两地分居问题,除符合有特殊贡献和业务骨干条件的人员外,其余干部夫妻的两地分居仍坚持以往有出有进的原则办理。对因指标限制、分居时间长、有特殊困难的干部夫妻,在解决两地分居时将采取总量控制,分期办理的方式逐年解决。

该通知强调,对于因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而在城市落户的人员,各地区、各部门均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和类似增容费的费用。各地公安部门凭县(市)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和户口迁移证件办理落户手续。

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城市逐步放开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政策;有条件的大城市逐步放宽条件;人口压力较大的特大城市,在严格控制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缓解该地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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